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56,565,07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在医药分销领域,公司主要立足于两广地区,在两广区域医药分销业务规模领先。
国药一致分销业务覆盖两广,公司药品和器械耗材分销、零售直销和零售诊疗等细分市场保持行业领先。同时,公司不断整合分销和物流业务,深度渗透终端市场,完善阶梯式配送网络布局,致力于打造中国领先的供应链价值体系与处方药专业零售品牌,构建批零一体化协同发展模式,成为卓越的、引领行业标准的健康产品及服务提供商。
国大药房主要从事社会零售药房业务,并注重开发以医疗资源为核心竞争力的专业化服务体系,打造一批融合医疗服务、医保统筹和健康产品销售于一体的零售诊疗、医院合作专业化业态的门店。同时,国大药房积极拓展创新业务,探索和丰富新的业务渠道,致力于由传统型医药零售企业向创新服务型企业转型。
公司在采购方面建立了“前台一后台”分工协作的采购机制,充分发挥网络渠道、规模采购优势,降低采购成本,确保终端价格最具竞争力。“前台”为采购部,根据业务需求寻找货源,建立首营品种,并就产品质量要求、供货周期、供应价格、结款周期进行比价及商务谈判,积极引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品种、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中标品种及中成药特色品种。“后台”为供应链部,负责整合供应链环节资源,整体把握供应链信息,实现专业分工,推进一体化管理,打造整合的服务后台,协助“前台”业务一线,做好日常采购业务管理。
以传统业务为“一体”,以客户价值为导向,向多元化综合服务转型。聚焦医院药品和器械直销市场,以产品流通和供应链延伸服务为基础,提供全方位市场准入方案、品种管理服务、药品供应保障以及产品创新营销解决方案,巩固和提升面向上下游客户的服务能力和创新服务输出,保持市场份额的绝对领先优势。
零售直销业务聚焦批零协同,实现份额提升,夯实纯销网络,创造营销品牌。落实零售直销战略部署,优化终端零售业务模式,加速网络拓展覆盖,优化提升服务体系,打造最具竞争力的商业营销服务品牌,建设成为上下游共赢共享共发展的零售平台。
零售诊疗业务打造专业处方药房营销新模式。以经营新特药、慢病用药为特色,构建专业的患者服务体系;发展多种零售药房模式,以医保“双通道”品牌优势,以患者为中心,打造专业的冷链管理体系与药事服务团队,带动平台、医院、厂家多方联动,打造老百姓信赖的处方药专业零售品牌。
创新业务推进数字化转型,构建供应链核心竞争能力。利用供应链技术与信息技术,设计研发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构建面向医疗机构的数字化终端服务系列解决方案,助力医疗机构提质增效,提升总体医疗服务水平。作为中国南区领先的药品分销及供应链服务提供商、广东省首家取得第三方物流资质的医药企业以及广东省首家承接疾控疫苗仓配一体项目的服务商,分销依托完善的两广物流运营的一体化运作管理和物流网络,打造起深度覆盖两广区域的4个大型自动化物流中心和23个配送中心,形成自动化程度高、服务能力强的专业化分销、零售阶梯式医药物流配送网络,实现商业网络+智慧物流+数智化赋能合一推动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5G、AI等前沿技术,打造智慧型供应链,首创3A智慧物流解决方案,引进自主移动机器人AMR和AI技术,实现科技赋能医药物流,创造了多项突破性及实用性的物流新型技术,率先在医药行业探索数智化升级新方向,对医药商业领域有强示范效应,有效带动医药和智能物流进一步深化自动化、智能化转型,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经过长期的发展与积累,物流中心已建立完善的现代医药物流服务体系,具备仓配一体与智慧型供应链服务能力。开云官方网站服务的客户类型包括分销板块的上下游客户,第三方物流客户包括创新药企、疾控客户、药械厂家及商业公司、疫苗厂家等,配送范围为全国。配送终端包括医院直销客户、基层医疗客户、小型社会办医客户、商业客户、零售直销客户、疾控中心、个人等。物流中心依托国药控股的全国物流资源,结合承运商资源,实现全国城乡医药物流全覆盖。公司的物流产品主要包括:仓储收验服务、存储服务、发货服务、保险及供应链优化等增值服务;运输医药城市配送服务、医药专车服务、医药速递服务、供应链优化等增值服务。
国大药房采购模式分为集采和地采,集采的采购方式分为统签分采和统签统采,统签分采由总部统一签订三方合同(总部、区域公司和供应商),区域公司从供应商直接进货。统签统采由总部和供应商签订合同,总部集中采购,再由总部配送给区域公司进行销售。地采的采购方式为区域公司直接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区域自行采购和销售。
国大药房开启管理型总部向运营管控型总部转型,通过厘清职能职责提升运营效率;通过梳理关键业务流程中的管控点,降低成本控制风险。
国大药房零售业务主要以连锁经营形式开展,涵盖直营和加盟两部分,主要经营中西成药、中药饮片、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健康食品和用品等。在业务模式上,国大药房积极推进互联网+医药的线上线下互通,结合中医、西医、康复理疗等服务项目开拓门店。2023年,公司持续深入优化慢病诊疗和会员管理新模式,为慢病顾客建立健康档案并长期跟踪关注,梳理会员管理制度,为之后的全国会员权益统一打基础,给会员更专业化服务。并与国内外头部供应商合作,不断提升专业药事服务能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健康产品和服务,践行国企社会责任。
国大药房物流仓储模式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自管物流仓储模式,即子公司租赁仓库自建物流中心,人员自管,用于门店和外部客户的仓储运作配送服务,二是委托物流仓储模式,即子公司基于成本或资源共享等因素,将现有仓储服务委托给外部的模式。运输模式有三种方式,分别为全部自有配送、委托第三方配送、组合型配送模式管理,即部分自有配送+部分委托第三方配送模式。
注1: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28,438,094股,该权益分配方案A股、B股分别于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5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股本总数重新计算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上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由3.47元调整为2.67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证券代码:000028、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4-16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拟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国药融汇”)签订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合同;
为进一步扩大医院直销销售规模、控制应收风险、优化运营周期、保证盈利空间,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国药融汇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信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期限1年。2024年预计支付国药融汇利息费用3,000万元。开云官方网站
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吴壹建、刘勇、李晓娟、伊欣、林兆雄、李进雄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经营范围:从事与本公司所受让的应收账款相关的应收账款融资、销售分帐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坏账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有23.53%的股权;衢州钧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9.61%的股权,Linklogis Hong Kong Limited持有19.61%的股权,PAG Growth HoldingⅡ(HK) Limited持有19.61%的股权,香港瀚投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1.76%的股权,上海骋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5.88%的股权。
2023年12月末国药融汇合并层面的资产总额451,880.47万元,净资产60,542.14万元,营业收入18,205.48万元,税后净利润3,634万元,最终数据以公开披露为准。
公司与国药融汇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信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融资利率1.8%-6.8%。应收账款保理主要对象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公立医院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范围可覆盖至基层卫生院,保理业务方式为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即公司对发生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终止确认,视同应收账款已收款。
通过比较银行等有关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综合资金成本及客户范围,国药融汇应收账款保理适用范围更广,可作为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有益补充。公司将结合业务的实际情况,结合各应收账款保理商的优势,选择最优的保理方式。
国药一致制定降低应收账款占比目标以来,从风险控制出发,对部分应收账期较长的医院采取控制发货的措施,较好完成公司下达的目标。2023年公司在继续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将增加市场份额,提高盈利空间作为主要经营目标。
上述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29,019.79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的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经市场化方案比较,公司与关联方展开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扩大销售规模,保证公司盈利空间。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不占用企业银行授信额度。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应收账款保理费率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证券代码:000028、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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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国控租赁”)签订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合同;
为控制应收风险、优化运营周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国控租赁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信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期限1年。2024年预计支付国控租赁利息费用600万元。
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与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吴壹建、刘勇、李晓娟、伊欣、林兆雄、李进雄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集中辅助区三层318室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2.68%,PAGAC Ⅱ-3(HK)LIMITED持股17.55%,深圳峰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71%,嘉兴德祺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国药控股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持股9.72%,上海沄想通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98%,深圳市松禾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7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裕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杭州长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34%,睿贤实业有限公司持股2.7%,交银国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
公司与国控租赁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信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融资利率3.0%-6.8%。应收账款保理主要对象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公立医院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范围可覆盖至基层卫生院,保理业务方式为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即公司对发生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终止确认,视同应收账款已收款。
通过比较银行等有关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综合资金成本及客户范围,国控租赁应收账款保理适用范围更广,可有效补充我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范围。
国药一致制定降低应收账款占比目标以来,从风险控制出发,对部分应收账期较长的医院采取控制发货的措施,较好完成公司下达的目标。2024年公司在继续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将增加市场份额,提高盈利空间作为主要经营目标。
上述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29,019.79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的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经市场化方案比较,公司与关联方展开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扩大销售规模,保证公司盈利空间。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不占用企业银行授信额度。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应收账款保理费率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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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降低资金运营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益,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信”的原则,公司将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一年。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吸收的存款,每日余额(含应计利息,但不包括来自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类业务所得款项)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预计2024年支付财务公司利息支出(含贴现)为5,000万元。
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吴壹建、刘勇、李晓娟、伊欣、林兆雄、李进雄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国药财务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目前国药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20,0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规模为363.48亿元(不含委托资产),累计投放信贷资金229.92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83亿元(未经审计)。财务公司经营稳定,各项业务发展较快。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是我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持有财务公司52.7750%的股权,因此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其他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经公司与财务公司协商一致,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吸收的存款,每日余额(含应计利息,但不包括来自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类业务所得款项)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预计2024年支付财务公司利息支出(含贴现)为5,000万元。
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提供存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及存贷款金额,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财务公司亦承诺向公司提供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1.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利率的规定;除符合前述外,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含票据贴现等其他信贷业务,本条中下同)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贷款利率的规定;除符合前述外,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3.其他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按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收费标准执行,无明确规定的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标准执行。
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吸收的存款,每日余额(含应计利息,但不包括来自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类业务所得款项)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预计2024年支付财务公司利息支出(含贴现)为5,000万元。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我公司办理存款、票据、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信”的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并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了财务公司截至2023年12月末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我公司认为:
2、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3、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之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我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为保证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公司在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成立存贷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贷款风险报告制度,定期和临时向董事会汇报。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实时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加强风险监测,建立健全与执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定期测试财务公司资金流动性,并从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国药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623,556.87元,贷款余额356,867,593.35元,应收账款保理余额 29,306,402.99元,票据质押金额0元,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发生额333,839,536.67元,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发生额0元。公司在国药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的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1)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云官方网站,公司与其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资金规模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双方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关于公司对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3)《公司在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一致”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大药房”)拟用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广州医疗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广州医疗供应链”)、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医药”)、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国大”)、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国大”)提供财务资助,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财务资助”)。
其中向国控广州医疗供应链提供财务资助最高借款金额2,900万元人民币,向浦东医药提供财务资助最高借款金额3,200万元人民币,向扬州国大提供财务资助最高借款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向天津国大提供财务资助最高借款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利率参考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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