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证券业务运营实体为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及其下属企业国盛期货、国盛资管、国盛弘远。公司证券业务类型涉及经纪与财富管理、投资银行、投资与交易、资产管理、资本中介等,其中:
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证券经纪和期货经纪服务,推广和销售证券及金融产品,通过报告、路演、策略会、调研和电话会议等多种形式提供专业化研究和咨询等服务,赚取手续费、佣金及相关收入。
投资银行业务,为机构客户提供包括股票承销保荐、债券承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新三板推荐等金融服务,赚取承销费、保荐费、财务顾问费及相关收入。
投资与交易业务,开云官方网站从事权益类、固定收益类、直接投资类、衍生类产品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做市业务,赚取投资收益。
资产管理业务,根据客户需求开发资产管理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包括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及基于资产管理业务牌照的延伸为资产管理产品(非公开发行)提供投资顾问业务等,赚取管理费、业绩报酬及相关收入。
资本中介业务开云官方网站,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行权融资等资本中介服务,赚取利息及相关收入。
公司投资业务指的是公司内除证券业务板块外各主体对外部企业的股权投资及投资管理业务。投资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医疗健康等,投资区域涵盖境内、境外。开展投资业务的目的,一是取得股权投资收益或者投资管理收益,二是从被投资单位以及合作投资单位之间寻求协同效应,为以外延方式将公司建设成为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创造条件。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投资是境内股权投资平台,全资子公司香港投资、国盛环球是境外投资平台。
公司金融科技业务紧密围绕公司各主体特别是证券业务板块的业务需求,支持公司金融科技格局的规划、搭建与发展,提升公司信息化水平。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2022年4月,因雪松信托未按照与公司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公司向南昌仲裁委员会(下称南昌仲裁委)提起仲裁(案号为[2022]洪仲案受字第023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刊登的《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公告》(2022-015)。公司已根据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对该仲裁案件所涉财产进行保全,雪松信托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已被司法保全冻结及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30日刊登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保全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2022-032)。2022年7月,南昌仲裁委受理雪松信托作为仲裁被申请人提出的反请求仲裁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刊登的《仲裁进展公告》(2022-036)。2022年9月,雪松信托请求撤回反请求申请,南昌仲裁委予以准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刊登的《仲裁进展公告》(2022-048)。2022年11月,南昌仲裁委开庭审理本案,同意了雪松信托提交的《被申请人关于中止仲裁程序的申请》,决定中止本案仲裁请求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刊登的《仲裁进展公告》(2022-072)。经公司申请,南昌仲裁委于2023年9月18日作出《决定书》((2022)洪仲案决字第0231-4号),认为中止情形已经消失,决定恢复本案仲裁审理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刊登的《重大仲裁进展公告》(2023-041)。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之日,公司尚未收到该案件的仲裁结果。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关注开云官方网站